入校资格条件

普通车
年龄 结业时需满18岁。
视力 双眼超过0.7以上、单眼超过0.3以上。
※可以使用眼镜或隐形眼镜
※单眼不足0.3的时候视线范围超过150度可
色彩识别能力 正确区分红・绿・黄3种颜色者。
听力 能听懂日常会话的人。(可以使用助听器)
学力 有基本读写能力及理解能力者
运动能力 能正常驾驶普通汽车者

其他

  • 因被取消驾驶执照而接受行政处分者请到各都道府县的「应考咨询处」接受咨询、请确认吊销期间结束之后再申请。
    入校时,需提示「吊销处罚通知书」或「驾驶履历书」。
    里吊销期间满尚有较长时间、暂时被停止使用驾照者不能入校。
  • 身患疾病或驾驶时有障碍者请到各都道府县的驾照中心的「驾驶咨询处」接受咨询。接受咨询后、如不符合要求不能接受申请。入校时、必须携带咨询表。
  • 临时驾照理论考试合格者、请到各都道府县的驾照中心申请「驾照考试成绩证明书」。但、理论讲习不能免除。
  • 接受怀孕者的驾校有限。